桑植县优秀教师“园丁之家”活动实施方案(修订)
时间:2015-10-19作者: 原创浏览次数:10447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,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,提高广大教师的身心素质,扩大视野,增长见识。根据县教育基金会《章程》规定,经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,决定开展“园丁之家”活动,以更好地为桑植教育服务。
一、参加对象及申报条件
1、近三年受到县级以上(含县级)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;
2、近三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一档单位校长;
3、长期坚持在边远山区工作且教龄在10年以上的农村中小学教师(含幼儿教师);
4、参加对象须是当年在职在岗教师;
5、近二年参加过省市县“园丁之家”活动的教师,本年度不再申报。
二、活动内容
以加强师德、师风建设和促进课堂改革为主题,以培训和考察为方式;参观考察教育发达地区学校,进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;参观祖国大好河山,提高综合素质。
三、活动时间及地点
活动确定在每年暑期举行;活动地点由理事长办公会根据往年开展情况综合予以确定。
四、活动名额
根据基金会当年经费预算安排,每年选派31名教师参加活动。
五、活动经费
活动经费由县教育基金会负责,学校负责承担教师往返县城的差旅费。
六、活动安排
1、为确保活动公平和公正,我会将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分成两大组,每年轮流安排其中一组学校,学校再根据申报条件选派一名人员参加。
2、学校分组如下:
第一组(31人):县进修学校、桑植职中、机关幼儿园、启智学校、澧源一小、澧源二小、澧源三小、瑞塔铺小学、利福塔小学、洪家关小学、凉水口小学、官地坪小学、陈家河小学、沙塔坪小学、芙蓉桥小学、空壳树小学、天星山小学、麦地坪小学、汩湖小学、走马坪小学、谷罗山小学、廖家村小学、岩屋口小学、两河口小学、打鼓泉小学、芭茅溪小学、龙潭坪小学、苦竹坪小学、四方溪小学、八大公山小学、青少年活动中心
第二组(31人):桑植一中、桑植四中、贺龙中学、十一学校、澧源镇中学、澧源中学、芙蓉桥中学、官地坪中学、利福塔中学、沙塔坪中学、空壳树中学、汩湖中学、廖家村中学、凉水口中学、龙潭坪中学、陈家河中学、上洞街学校、五道水学校、刘家坪学校、淋溪河学校、马合口学校、长潭坪学校、竹叶坪学校、人潮溪学校、西莲学校、白石学校、桥自弯学校、蹇家坡学校、上河溪学校、河口学校、细沙坪学校
七、工作要求
1、各校须对参加对象进行严格把关,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。申报时须提交《申报表》和教师本人身份证、教师资格证、荣誉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。县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初审后报理事长办公会议审批。
2、学校当年未组织募捐活动或捐款比例不达标(人平捐款不低于5元),取消当年“园丁之家”活动参加资格,指标将调剂到其他学校。
桑植县教育基金会
2015年8月25日